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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26.03.18
发布部门: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jx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603/t20260318_456020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资源与环境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需满足以下条件:1. 园区类示范基地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2. 企业类示范基地应为独立法人,且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择优推荐'。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创建申请书(见《通知》附件2、3);2. 按评价要点(见《通知》附件4、5)编制的创建工作方案;3. 纸质材料3套及电子版光盘。

政策原文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

https://jxj.beijing.gov.cn/zwgk/2024zcwj/202603/t20260318_4560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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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创建领域

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两类,创建领域包括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

二、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且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通知》。

满足创建基本条件的申报对象,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通知》附件2、3),按评价要点(见《通知》附件4、5)编制创建工作方案,并于4月5日前将纸质材料(3套)及电子版光盘寄送至我局。对于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择优推荐。

三、各申报方向联系人

人工智能           郑老师 55520870

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杨老师 55520978

新型储能制造        高老师 55520962

清洁低碳氢          高老师 55520962

生物制造           刘老师 55521169

智能机器人          简老师 55520970

低空装备                  武老师 55520838

商业航天           武老师 55520838

安全应急装备        周老师 55520995

软件               刘老师 55520814

四、政策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6/art_53f30b5af55d42beaedff81f46e2d44a.html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https://www.miit.gov.cn/zwgk/zcwj/wjfb/tz/art/2025/art_77d5c4b79f3a4a9d8096563850401aff.html

特此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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