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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

发布时间:2026.03.19
发布部门: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cngy.gov.cn/New/Detail/a7e6d13243fd4f2aabbd902ada2d2e4a.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请对象需为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2025年度新建(改扩建)孵化场地;2.2025年度招引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经验的运营机构;3.2025年度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扶持标准

政策原文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或资金数额,仅提及开展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工作,需结合《广元市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具体执行。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申请表》;2.相关佐证材料(根据申请类型包括:孵化场地面积证明、施工合同及支付凭证;引入运营机构的资质证明及合作协议;在孵企业入孵协议、营业执照及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等);3.诚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政策原文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申请的通知

https://kjj.cngy.gov.cn/New/Detail/a7e6d13243fd4f2aabbd902ada2d2e4a.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广元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广元市科技创新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我局组织开展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对象

(一)2025年度新建(改扩建)孵化场地

申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2025年度招引拥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管理经验的运营机构

申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2025年度成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申请对象: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孵化载体

二、申请方式

请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孵化载体,填写《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附件2)纸质档、电子档(盖章)各一份,做好申请材料初审、汇总,推荐名单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

截止时间:2026年3月27日18:00,联系人:产业科梅杰15583910100,邮箱:495605831@qq.com。

附件:1.孵化载体建设运营补助申请表

2.相关佐证材料

广元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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