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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

发布时间:2026.03.19
发布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原文链接: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qtgg/content/post_1073276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农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配套资助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天河区行政范围内种植粮食、油料作物、蔬菜、水果和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种植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自主购买经认定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

扶持标准

1. 购置以秸秆、枯枝树叶、菇渣、粮油加工残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占比30%以上)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00元;2. 购置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沼液)为主要原料(占比30%以上)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50元;3. 经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种植类)购置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500元。所有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

申报材料

按附件3《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提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有机肥购置凭证、种植面积证明、供货企业资质证明等(具体以附件3为准)。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5年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qtgg/content/post_1073276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申报主体:

为做好天河区2025年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工作,按照《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农规字〔2023〕6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补贴对象

天河区行政范围内种植粮食、油料作物、蔬菜、水果和中草药等农作物的种植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且种植面积达到15亩以上(含15亩,下同),自主购买经认定的商品有机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有机肥。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供货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

(二)补贴标准

1.购置秸秆、枯枝树叶、菇渣、粮油加工残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占比30%以上)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00元。

2.购置畜禽养殖废弃物(包括沼液)为主要原料(占比30%以上)的商品有机肥每吨补贴450元。

3.经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认定的辖区内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种植类),购置使用商品有机肥的补贴标准均为每吨500元。

所有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吨/亩·年。

(三)补贴周期

2025年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3《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要求的申报主体于3月30日前按照《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向所在经济联社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供货企业名单.xlsx

3.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报材料清单.docx

4.广州市商品有机肥购置补贴申请表.docx

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9日

(联系人:黄婉桃,联系电话:020-3862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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