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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建设领域专家库

发布时间:2026.03.19
发布部门: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原文链接: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zfjj/gkml/202603/t20260319_404584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建筑业
  • 房地产业
  • 人才政策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职业道德良好; 2.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检查、评审论证等工作; 3. 无失信被执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4. 自愿服从管理,履行专家义务; 5. 资格条件满足以下任一: (1) 取得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 (4)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勘察设计大师等特殊人才可放宽至70周岁。

扶持标准

无直接扶持标准,政策旨在扩充专家库,未提及资金补贴或奖励措施。

申报材料

1. 《儋州市建设领域专家库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2. 身份证复印件; 3.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 个人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成果; 5. 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6. 无失信、无违纪违法记录承诺书。

政策原文

关于扩充我市建设领域专家库的通知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zfjj/gkml/202603/t20260319_404584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市各有关单位、各建设行业企业、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充实我市建设领域专家库力量,优化专业结构,满足工程评审、质量安全监督、验收检查、技术论证、咨询服务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6号)及《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扩充遴选建设领域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充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暖通及给排水、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安全、工程检测、工程检测、地质勘察、工程设计(含环境园林等)、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其他建设领域相关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职业道德良好;

2.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检查、评审论证等工作;

3.无失信被执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不良记录;

4.自愿服从管理,履行专家义务。

(二)资格条件

1.取得相关专业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工程类中级职称,从事相关专业工作8年以上;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院士、勘察设计大师等特殊人才可放宽至70周岁。

三、申报材料

(一)《儋州市建设领域专家库申请表》(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个人工作简历及主要业绩、成果;

(五)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六)无失信、无违纪违法记录承诺书。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方式

申报人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监管科室,由我局统一受理审核。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核与入库

(一)市住建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综合评议;

(二)拟入库专家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公示无异议的,纳入儋州市建设领域专家库统一管理使用。

六、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优秀人才入库。

(二)申报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库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

(三)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职不到位、违规违纪的专家及时清出。

特此通知。

 

附件:儋州市建设领域专家基本信息表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9日

 

(联系人:王日伟;联系电话:0898-23327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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