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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制造业产业投资项目库

发布时间:2026.03.19
发布部门: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5483091bf27c4f1b93a132aa939212f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1. 项目入库对象为余姚市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独立法人,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 项目实施地需在余姚市辖区内;3. 项目设备单台(套)3万元(含)以上且计划总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4. 项目建设期需在2025年1月1日(含)以后开工,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竣工(2025年底前已竣工项目不在申报范围);5. 项目需纳入法定统计系统,且不得拆分申报,同一企业同一年度仅能申报竣工一个项目。

扶持标准

按设备投资额分档补助:1. 重点产业项目(如‘415X’核心区、‘361’产业集群):设备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补助比例≤6%(限额400万元),500万-3000万元补助比例≤4%(限额300万元);2. 其他产业项目:设备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补助比例≤4%(限额400万元)。具体以附件1《余姚市制造业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准。

申报材料

1. 项目计划建议表(附表2);2. 项目备案代码;3. 项目计划申报表(附表1-1)、投资明细表(附表1-2);4.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5. 项目入统表;6. 调整申请表(附表1-3);7. 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2-1)、投资明细表(附表2-2)、调整表及真实性声明(附表2-3);8. 设备发票、付款凭证等财务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度余姚市制造业产业投资项目库排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yy.gov.cn/col/col1229136657/art/2026/art_5483091bf27c4f1b93a132aa939212f0.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乡镇(街道)发展服务办,经济开发区发展服务科、工业园区管委会经济发展科,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发展服务科:

为及时掌握各地上半年度制造业投资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经研究,拟开展2026年度500万元以上制造业产业投资项目库排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项目入库基本要求:1.项目入库对象原则上为余姚市辖区内制造业企业,独立法人,依法纳税,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项目实施地需在余姚市辖区内;3.项目设备满足单台(套)3万元(含)以上且计划总投资额需在500万元及以上;4.项目建设期要求2025年1月1日(含)以后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12月31日前竣工(2025年底前已竣工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5.2026年度政策细则另行通知,可参考《余姚市制造业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

二、工作要求

符合条件的入库项目,须按照2026年度余姚市制造业产业投资项目计划建议表(附件2)中的范例填报完整准确的项目备案代码并做好入统工作,并将表格发送至各地发展服务办(科)。            

请各地根据上述要求,认真开展全面调查摸底,抓紧梳理,

做好项目入库的指导工作。入库项目由属地收集汇总,于2026年4月10日前汇总上报。同时做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联系人:  楼人聪 89554222

 

附件:1.余姚市制造业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pdf

2.2026年度余姚市制造业产业投资项目计划建议表.xls

余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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