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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系列活动

发布时间:2026.03.19
发布部门: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73411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成立由客户服务、文案、策划、设计制作、活动执行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项目专案小组;4. 具备活动辅助执行能力,保障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扶持标准

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该金额。支付方式分两次:合同签订后支付50%,完成4场活动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剩余50%。

申报材料

1. 单位情况简介;2. 报价函(含报价金额、完成时间承诺等);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 报价清单(含现场布置费、物料制作费等);5. 廉洁诚信承诺书;6. 活动执行方案(含人员配置、执行流程、保障措施);7. 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政策原文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委托开展“2026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系列活动辅助执行项目”的公告

https://gxj.gz.gov.cn/yw/tzgg/content/post_1073411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根据《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13号)要求,为推动中小企业集群产业链强链补链、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水平,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我局拟遴选一家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2026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系列活动的辅助执行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系列活动辅助执行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5个工作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项目承担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成立项目专案小组,由客户服务、文案、策划、设计制作、活动执行等专业人员配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向我局负责,与我局保持紧密联系;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活动辅助执行能力,能够保障活动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

完成2026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系列活动的辅助执行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活动物料制作;活动现场、企业展位设计及布置;活动现场辅助执行及全程管理等。具体目标包括:协助我局开展8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活动;每场活动参加供需对接活动的单位(包括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不少于60家,累计不少于480家;形成系列活动总结报告1篇。

(二)相关要求

质量要求:受委托机构应根据我局的工作要求,加强与我局的沟通协作,保持严谨专业的态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保障活动顺利举办;

交付时间: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委托事项;

验收方式:由我局服务体系建设处组织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报分管局领导审定。

五、报价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0万元,报价不得超过该金额。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现场布置费、物料制作费、宣传设计费、现场劳务费、设备租赁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六、材料提交

有意向的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须包含但不限于):

单位情况简介;

报价函(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附件2);

报价清单(附件3);

廉洁诚信承诺书(附件4);

活动执行方案(包括人员配置、执行流程、保障措施等);

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以上材料请密封于不透光的文件袋(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形式),并加盖贵单位公章,封面请注明“2026年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供需对接系列活动辅助执行项目”。请于2026年3月26日18:00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中心资金与项目管理部(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府前大厦405室,邮政编码:510032),联系人:宋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83757169、83757015,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支付方式

拟分两次支付:1.合同签订后,我局收到承办方开具的等额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承办方支付首期款项即合同总额的50%;2.承办方完成4场供需对接活动,由我局根据合同要求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我局收到承办方开具的等额发票15个工作日内,向承办方支付尾款即合同总额的50%。

八、其他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报价清单

4.廉洁诚信承诺书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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