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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

发布时间:2026.03.20
发布部门: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37185/art/2026/art_47e4f9e25a7941ec80ff76554230c48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注册地在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鄞州分园四至范围内;2. 申报项目需属于支持方向中的任一类别:2024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依据《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标准未在原文中明确列示。

申报材料

需提交以下材料:1. 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申请表(附件2);2.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3. 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的认定证书。注:申请表中‘认定文件编号’需填写红头文件文号(如甬高企认领【2024】2号),而非证书编号。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鄞州分园项目申报的通知

http://www.nbyz.gov.cn/col/col1229137185/art/2026/art_47e4f9e25a7941ec80ff76554230c4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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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创新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考核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决定开展2024年度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鄞州分园企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申报“一区多园”政策的鄞州企业,其注册地应在分园四至范围内(附件1)。

(二)支持方向

1.2024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2.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企业研发机构;

3.2024年新认定的国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三)申报材料

1.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申请表(附件2);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的认定证书。

(四)申报要求

1、附件2中认定文件编号应填写红头文件文号,例如高企认定文件为:《关于公布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4】2号);《关于公布宁波市2024年度第一批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5】1号)。

2、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分园管理机构(鄞州区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分园管理机构(鄞州区科技局)负责材料受理初审。

(五)其他事项

1、请企业于2026年3月24日17:00前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至鄞州区科技局。以上材料一式一份;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鄞州科技局高新科邬和军 0574-89295722

3、地址:鄞州区学士路298号科技局807室

附件:附件1、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鄞州分园范围图.jpg

附件2、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分园发展基金申请表.doc

宁波市鄞州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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