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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发布时间:2026.03.20
发布部门:晋中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swj.sxjz.gov.cn/tzgg/content_566531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为已参与2025年度晋中市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主体,且其订单需通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复审。前期预拨超拨资金需按规定退回。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未在正文中明确说明,需参考《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及《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61号)文件。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未在正文中明确列出,但需提供交通银行晋中分公司复审通过的订单数据作为依据。异议反映需提交实名书面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https://swj.sxjz.gov.cn/tzgg/content_566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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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12号)及《山西省商务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资金审核兑付工作的通知》(晋商消费〔2025〕61号)文件要求,对2025年度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剩余补贴资金进行清算拨付,本次公示数据来源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复审通过订单为准,前期预拨超拨资金按规定予以退回。

现将剩余补贴资金清算拨付销售主体名单及拨付金额、前期预拨超拨资金退回主体名单及退回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佐证材料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相关材料送至山西省晋中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晋中政务中心627室)。

受理电话:0354-3022516

                        

晋中市商务局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2025年剩余资金兑付表.xlsx

2.手机等数码产品以旧换新2025年剩余补贴资金兑付表.xlsx

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2025年剩余资金兑付表(1).xlsx

4.家电预拨超拨资金退回表.xlsx

5.手机等数码产品预拨超拨资金退回表.xlsx

6.电动自行车预拨超拨资金退回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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