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单位需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具体包括:1. 具有高成长性且掌握核心技术的工业企业、软件企业;2. 在研发设计、生产管控、经营管理、运维服务等环节拥有自主可控工业软件技术成果和产品的单位;3. 正在实施或计划开展工业软件产业化项目或协同攻关项目的单位;4. 制造业企业存在工业软件技术和产品需求的单位;5. 各地区结合本地产业规划梳理的潜在工业软件企业招引目标。
转发省工信厅关于动态征集工业软件发展清单的通知
https://gxj.tl.gov.cn/tlsjjhxxhj/c00157/pc/content/content_2035913602772033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