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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发布时间:2026.03.23
发布部门: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3/t20260323_581027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分为园区类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示范园区需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示范企业需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需提交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真实性承诺函。创建申请书需包含基本情况、创建工作方案(含发展基础、总体思路、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及附件清单(如空间布局平面图、重点领域营业收入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及电子版光盘(含WORD文本及盖章件PDF版本)。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gxj.nanjing.gov.cn/njsjjhxxhwyh/202603/t20260323_581027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申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园区、企业开展申报工作,并对辖区内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择优推荐。请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于3月26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真实性承诺函(附件3)及创建申请书正式行文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步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光盘(含WORD文本及盖章件PDF版本)。

联系人:朱沧浩,68788930。

附件:1.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推荐汇总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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