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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

发布时间:2026.03.23
发布部门: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heyuan.gov.cn/hysgxj/gkmlpt/content/0/696/post_69606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范围:全市从事机电工程、冶金化工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 2. 执行标准:依据《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2号)和《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25〕30号)。 3. 资历与业绩要求:按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具体包括学历、工作年限、项目参与、论文著作等条件(详见附件)。 4. 论文要求:须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上发表,电子刊物无效。 5. 外语与计算机:不作要求。 6. 继续教育:需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7. 附件中各职称等级的具体条件:如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要求(详见粤人社规〔2025〕32号文件)。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网上申报: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完成填报。 2. 纸质材料: -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 - 诚信承诺书(个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 - 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 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无法在线查验的需提供原件) - 2025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及证明材料 - 业绩成果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明等) - 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需包含CN/ISSN刊号页) - 近半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政策原文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机电、冶金化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http://www.heyuan.gov.cn/hysgxj/gkmlpt/content/0/696/post_69606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5〕36号)要求,结合我市机电、冶金化工专业实际,现就2025年度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安排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评审完成时间:2026年6月底前。

二、申报范围与政策条件

(一)申报范围。全市从事机电工程、冶金化工工程等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政策条件

1.执行标准。按照最新出台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0号)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2.资历与业绩要求。资历年限、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条件按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粤人社规〔2025〕32号)、(粤人社规〔2025〕30号)。

3.论文要求。发表论文须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学术刊物上,电子刊物发表无效。

4.外语与计算机。申报我市机电、冶金化工专业各级别职称,不作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5.继续教育。需提供2025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三、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完成网上填报。

(二)纸质材料申报。《广东省职称评审表》(表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诚信承诺书(附件3,个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现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无法在线查验的需提供原件);2025年度继续教育证书及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明等);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需包含CN/ISSN刊号页);近半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四、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及清退

(一)报送地点。请申报人或单位自行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电冶金化工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1102室(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永和路85号)。

(二)材料清退。评审结束后,纸质申报材料由个人或单位自行取回,具体时间以评委会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开展审核把关。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制度,杜绝虚假材料等行为。

(二)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评审前(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评审后(评委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均需按规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材料。

(联系人:何思东,联系电话:153  2279 1168)

附件: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2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冶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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