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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发布时间:2026.03.24
发布部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22/post_3222828.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在广东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 2. 工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智能制造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 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4. 企业应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企业和产品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5. 企业近三年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等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6. 工厂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工业操作系统、系统解决方案等安全可控,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可控。 7. 企业应建立智能工厂统筹规划、建设和运营的组织机制,拥有一批智能制造专业人才。 8. 基础级和先进级工厂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水平达到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

扶持标准

1. 基础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改造、网络化连接,实现核心数据实时采集、关键生产工序自动化、生产与经营管理信息化。 2. 先进级智能工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实现生产经营数据互通共享、关键生产过程精准控制、生产与经营协同管控,在重点场景开展智能化应用。 3. 卓越级智能工厂:深化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开展智能化升级探索,实现设计生产经营数据集成贯通与分析应用、制造装备智能管控、生产过程在线优化,推动多场景系统级智能化应用。 4. 建设成效需参考《智能工厂建设关键绩效指标参考》和T/CAMS182—2024《智能制造效能通用评测方法》,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高于或处于省同行业平均水平或领先水平。

申报材料

1. 企业营业执照。 2. 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3.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 4. 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5. 智能工厂简介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格式:mp4、avi、mov、mkv、rmvb;内容展示工厂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

政策原文

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22/post_3222828.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会市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3号)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基础级、先进级智能工厂培育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要求积极组织企业创建智能工厂,其中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主体于2026年4月11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进行申报,同时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必对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汇总表并盖章,于2026年4月14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3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4日          

(联系人:焦慧婷,联系电话:2268981)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有关工作的预通知.pdf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docx

附件2:关于2026年度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3: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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