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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种芯”工程

发布时间:2026.03.24
发布部门:内蒙古科学技术厅
原文链接: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603/t20260324_287857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讲话精神。 2.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际常驻并开展工作,包括自治区内人员、驻区中央企事业单位人员及长期在内蒙古全职履职的区外人员。 3. 具有科学家精神,无违纪、违规、违法及学术不端记录。 4.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研究10年以上,具备较高学术造诣和产业贡献,有战略思维及组织协调能力。 5. 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3月3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投入总师工作;60岁后退休者需提供单位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6. 申请者单位需提供必要支撑条件及固定办公场所。 7. 各级党政机关公务人员不得申报。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种芯"工程总师申报信息表(含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近10年科研业绩、产业贡献、统筹协调能力、战略规划能力、单位承诺函)。 2. 专项实施方案总体构想方案(3000字以上,含重大科学问题、关键技术突破、任务目标、进度安排、预期成果等)。 3. 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项目证明、专利证书等)。 4. 个人承诺书(承诺遵守科技计划管理规定,履行总师职责,材料真实性)。 5. 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2026年“种芯”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总师的通知

https://kjt.nmg.gov.cn/kjdt/tzgg/202603/t20260324_2878574.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自治区有关厅局,有关直属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央驻区企事业单位,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扎实推进“种芯”工程实施,在“种芯”工程领域科技重大专项中开展“总师负责制”新型项目组织方式试点。现面向全区公开征集“种芯”工程总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领域

聚焦玉米、马铃薯、甜菜、大豆、向日葵、奶牛、肉牛、肉羊、绒山羊、牧草等10个领域,每个领域确定1名总师。

二、总师主要职责

全面负责本领域“种芯”工程科技重大专项攻关任务的组织实施、运行指导和监督工作,研判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提出本领域长期性、阶段性科技需求,凝练科技研发任务建议,为“种芯”工程提供决策咨询。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负责组建一定规模、相对稳定的专家工作组。

2.牵头编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科技任务计划、阶段性目标、里程碑节点、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等。

3.提出项目组织方式建议,牵头提出定向委托项目的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建议。

4.聚焦重点攻关方向,牵头推动产学研用联合攻坚和产出重大科技成果。

5.会同自治区科技厅做好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情况调度和总结、项目实施管理、综合绩效评价。

6.对于项目实施中后期技术就绪度高且需开展应用示范推广的科技重大专项,视情况提出产业总师人选,由产业总师开展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推广。

7.接受自治区科技厅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三、总师基本条件

总师由在国内学术影响力大、权威性高、科研领导力强、熟悉国内外产业情况的高水平领军科技人才担任。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

2.在自治区实际常驻并开展工作的人员,包括自治区内人员、驻区中央企事业单位人员,以及工作单位隶属于区外但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全职在岗履职的人员。

3.具有科学家精神,无违纪、违规、违法等不良情况以及学术不端等科研失信记录。

4.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该产业领域相关技术研究10年以上,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产业并作出突出贡献,具备战略思维,有较丰富的管理经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团结带领专家工作组完成各项任务。

5.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6年3月3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总师工作。总师(两院院士除外)在工作期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应由推荐单位出具能确保工作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6.申请者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能够为申请者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和配套支持政策,为总师提供固定的办公场所等。

7.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

四、申报材料

1.“种芯”工程总师申报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近10年科研业绩、产业贡献和服务能力、统筹协调和组织能力、战略规划和研究能力、所在单位承诺函)。

2.专项实施方案总体构想方案(包括聚焦该产业拟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突破的关键共性技术,合理确定总体任务目标,明确任务部署进度安排、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及考核要求,明确年度科技任务计划、阶段性目标、里程碑节点、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产出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项目主持/参与证明、专利证书等)。

4.个人承诺书(包括承诺遵守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总师职责,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5.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函。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及聘任资格,已聘任的解除聘任关系,并追究相关责任。

2.总师服务期内在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工资待遇不变,确保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务晋升、职称评聘、项目申报、表彰奖励等方面权利。

3.每个地区或单位在同一领域限报2人。

4.请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推荐函及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和可编辑的word版)发送至nmgkjtnsc@163.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白文志 0471-6328611、13474800504

张福顺 0471-6328608、13404844682

 

附件:“种芯”工程总师申报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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