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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绿色工厂

发布时间:2026.03.25
发布部门: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998431&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 节能减排
  • 碳达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需注册地和实际生产场所在云浮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2. 符合《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相关标准要求;3.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如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偷漏税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绿色工业园区需具备法定边界和统一管理机构,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5.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在产业链中发挥主导作用,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

扶持标准

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组织制定评价程序要求;2. 对绿色制造名单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包括规划布局、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请、政府采购、试点示范、金融服务、品牌宣传等;3. 鼓励绿色制造名单单位申报节水型企业(园区)、碳达峰碳中和试点企业(园区)等。

申报材料

1. 企业、园区需提交自评价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2. 评价报告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提交;3. 第三方机构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政策原文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云浮市绿色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1998431&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根据《云浮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云浮市绿色工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宣传发动与企业服务。请各地高度重视市级绿色工厂培育申报工作,将其作为推动产业绿色转型、提升工业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政策宣讲和解读,深入摸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园区,主动靠前做好指导服务,引导企业、园区立足自身生产实际自愿参与申报。

二、认真把好材料初审关口。请各地严格按照《云浮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全面审核,从严把关申报主体资格、生产经营状况、绿色发展水平等关键内容,切实提升申报推荐质量,确保推荐工作公平、规范、有序。

三、按时完成报送工作。请各地按要求对申报单位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于5月20日前将本辖区推荐名单通过管理平台报送至我局。

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云浮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2月25日

(联系人和方式:赖建豪,8822218)

附件:云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云浮市绿色工厂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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