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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技术交易

发布时间:2026.03.25
发布部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sti.xm.gov.cn/xxgk/tzgg/202604/t20260429_2993735.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厦门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技术输出方,即卖方);2. 引进境外(包括港、澳、台、国外)技术成果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引进方,即买方)。3. 技术合同需在厦门市技术合同登记点登记备案。4. 技术交易金额须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以发票日期为准)。5. 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需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6. 技术交易额必须为技术合同登记后发生,发票开具时间、银行到账(付款)时间需在合同认定时间之后且在合同有效期内。

扶持标准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1. 《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技术合同信息表》(若为纸质版则上传彩色扫描件,若无纸质版原件则从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电子版并上传);2. 发票、银行收款(付款)回单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票、电子银行回单亦可);3.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注:合同、发票、银行回单需一一对应,分开扫描上传,且材料需清晰无遮挡。

政策原文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第二批次2025年度技术交易奖励金的通知

https://sti.xm.gov.cn/xxgk/tzgg/202604/t20260429_2993735.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技术市场发展,鼓励开展技术交易,根据《厦门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6〕1号),现就申报第二批次2025年度技术交易奖励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范围

1、厦门市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许可和技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技术输出方,即卖方);

2、引进境外(包括港、澳、台、国外)技术成果在厦实施转化的企事业单位(技术引进方,即买方)。

以上合同需在我市技术合同登记点登记备案。

二、奖励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产生的技术交易(以发票日期为准,发票中“名称栏”或“备注栏”应注明与经认定登记合同一致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方可兑现,若发票中未见相同的项目名称或合同登记编号不予兑现)。

三、奖励标准

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下部分按照1%给予奖励,超过30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0.5%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方式

本次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电脑浏览器访问i厦门官网(https://www.ixiamen.org.cn/),选择并登录法人账号,进入i财政,点击厦企通,选择所需申报政策,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五、申报材料

1.《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技术合同信息表》(若为纸质版则上传彩色扫描件,若无纸质版原件则登录https://hjrz.chinatorch.org.cn/,访问“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下载电子版并上传);

2.发票、银行收款(付款)回单原件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发票、电子银行回单亦可);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六、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22日(系统关闭时间为17:00)。

七、联系方式

政策业务咨询电话:2031315、2022260、2027808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92-5397711

技术交易奖励金采用线上申报,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事业单位,请添加“厦门市技术交易奖励金群”(QQ群号:164049302),以方便咨询及答疑。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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