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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量比对

发布时间:2026.03.26
发布部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603/t20260326_7269754.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或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报名参加2026年A类项目;鼓励各类计量技术机构自愿报名参加B类项目。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名参加A类项目的,需发证机构同意并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备案。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参加2026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比对类别、是否报名参加、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政策原文

市市场监管委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zwgk/zfgznew/bdwwjnew/gzwjnew_1/202603/t20260326_7269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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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计量建标单位、获得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及标准物质研制单位:

现将《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市监计量发〔2026〕23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请有关机构或单位对照总局通知中的比对项目认真梳理确认,已取得相关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标准物质定级证书,或获得相关检定、校准项目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必须报名参加2026年A类项目。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报名参加A类项目的,需发证机构同意并报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备案。鼓励各类计量技术机构自愿报名参加B类项目。

二、请各参比单位主动联系项目主导实验室报名,并在报名后将《参加2026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市市场监管委计量处政务邮箱(scjgjlc@tj.gov.cn)。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的通知

         2.参加2026年国家计量比对项目汇总表

2026年3月25日        

(联系人:徐君,联系电话:27182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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