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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

发布时间:2026.03.26
发布部门: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y.gov.cn/gzbykgsx/gkmlpt/content/10/10743/post_1074302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科技创新
  • 专精特新
  • 荣誉资质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需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行业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 2. 工厂已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智能制造水平达到对应等级要素条件要求(基础级需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先进级需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3. 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至少达到二级水平。 4. 已获得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认定的单位无需重复申报基础级或先进级。 5. 申报先进级需配合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扶持标准

无明确资金扶持标准,政策以梯度培育体系为核心,分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四个等级,通过认定后纳入广州市智能工厂培育体系,享受政策引导和资源对接支持。

申报材料

1. 基础级:申报书及《要素条件》《场景指引》相关材料,提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 2. 先进级: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智能工厂简介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时长≤8分钟,内容展示生产环节建设情况)。 3. 汇总表: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附件2)、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政策原文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y.gov.cn/gzbykgsx/gkmlpt/content/10/10743/post_10743022.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现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

请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依托“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开展,企业可在平台(https://www.c3mep.cn/home)中“成熟度自评估”模块开展评估后导出评估结果(自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以下简称《要素条件》)基础要求,已获得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认定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基础级智能工厂。

2.工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智能制造水平并达到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至少达到二级水平。

(二)申报流程

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工作为常态化工作,申报主体参考《要素条件》和《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工信厅通装函〔2025〕155号,以下简称《场景指引》),于2026年4月9日前登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s://shenbao.gxj.gz.gov.cn/business/CompanyAccount/login),按要求编制申报书,并在该网站提交相应材料。

三、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

(一)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在广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要素条件》基础要求。已获得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认定的单位,无需重新申报。

2.工厂已经建成并投入正常使用,智能制造处于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并达到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要求。

3.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至少达到二级水平。

4.申报主体须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要素条件》,于2026年4月11日前登录“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查看对应申报通知,进入申报页面,按要求编辑申报书,提交企业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基础能力证明材料(如近三年相关奖项、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提供智能工厂简介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视频格式:mp4、avi、mov、mkv、rmvb;视频内容主要展示工厂的场景建设情况,特别是生产环节建设情况,可以配音讲解;文件命名格式:企业名称-智能工厂名称),请将视频发至邮箱:zbgyc@gdei.gov.cn。

四、其他事项

(一)智能工厂分为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四个等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二级水平的,原则上即建成基础级智能工厂。基础级智能工厂不作为申报先进级智能工厂的前置条件,申报卓越级及以上等级智能工厂,需先申报并被认定为先进级智能工厂,卓越级及以上等级智能工厂申报事项另行通知。

(二)申报企业请填写对应汇总表(附件2、附件3),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可编辑版发至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邮箱(kgsxgyk@by.gov.cn)。

(三)《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看(网址:https://www.miit.gov.cn/jgsj/zbys/wjfb/art/2025/art_3033120c7e8d4e4aba0bf76b44bcc645.html)。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基础级智能工厂名单汇总表.docx

附件3:先进级智能工厂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6日

(联系人:黄耀熙,电话:020-80736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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