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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宿业团队业务扶持

发布时间:2026.03.27
发布部门: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原文链接:https://www.lg.gov.cn/bmzz/wtlyj/xxgk/qt/tzgg/content/post_1270617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住宿和餐饮业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6年版)的条件和要求。 2. 申报项目需在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发生。 3. 企业需在龙岗区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和运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 已获市级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龙岗区可给予配套资助,但市、区累计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 5. 同一企业的子、母公司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申报。 6. 已获龙岗区财政性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或应列入基本建设经费投资范畴的项目不予支持。

扶持标准

1. 新建旅游项目: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分‘好’‘良好’‘一般’三等,分别按项目投资总额的10%和5%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0万元扶持。 2. 本地特色旅游线路:需串联龙岗区内至少3个景区景点或2个景区景点加1个商圈/酒店,按实际交易增长额的1‰给予不超过30万元运营扶持。 3. 住宿业升级改造: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00万元,按实际投入给予扶持。 4. 新建或改造主题酒店: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按实际投入给予扶持。 5. 旅行社纳统奖励:首次纳入统计云系统且未获同类奖励,按总额控制比例核减。 6. 住宿业企业营收增长奖励:对比上两年度营业额,满足增长额度和增速要求。

申报材料

1. 电子档和纸质档申报材料,包括: - 项目经费投入证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明细表等)。 - 项目接待游客量、营业收入额、投诉处理等证明材料。 - 预申报表、项目建设方案、工期安排、预估游客接待数和营收材料。 - 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图纸、工程造价决(结)算书。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 国家统计局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下载的纳统证明、经营情况报表。 -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企业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 旅游线路介绍、销量、销售收入证明及合作证明文件。 - 住宿业升级改造方案、装修说明、项目竣工验收材料及照片。 - 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书和项目审计报告。 - 升级改造固定资产投入的合同、发票、银行付款单等佐证材料。 - 旅游展会、特色活动、广告投放的预申报表、活动方案、费用明细、照片、视频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

政策原文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住宿业团队业务扶持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lg.gov.cn/bmzz/wtlyj/xxgk/qt/tzgg/content/post_12706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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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宿企业:

为鼓励旅行社、会展公司、酒店及其他相关服务机构在龙岗区住宿企业举办会议、论坛、宴会等团队业务,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住宿业团队业务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符合《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6年版)(附件1)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10日。

三、材料提交

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6年版)(附件1)要求,在申报时间内,将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发生的团队业务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到邮箱:zsyzb@lg.gov.cn,同步提交纸质档到: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1312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子杰,联系电话:0755-28949606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地址:龙岗区清林路海关大厦13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实施细则》申报指南(2026年版)

2.团队业务扶持项目申报资料情况表

3.材料清单

4.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申报书(旅游产业类)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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