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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科技政策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部门: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2f8880a22a7e4ea8aa2737f75ce4588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研发投入补贴
  • 科技成果奖励
  • 科技创新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对象需为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省级企业研究院、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2. 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的单位需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或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牵头单位或子课题承担单位。 3.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申请主体需为北仑区独立注册企业,且项目须为2025年获批立项,项目来源仅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扶持标准

1. 研发机构补助: -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研发投入增量最高奖励150万元; - 省级企业研究院:最高20万元; - 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最高10万元; -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最高20万元; - 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最高10万元。 2.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 牵头单位按国家支持经费(不含外拨经费)的20%配套,最高300万元; - 子课题承担单位按10%配套,最高100万元。 3. 补助资金需专项用于自主研究,若国家经费被收回则区级配套补助同步追回。

申报材料

1. 研发机构补助所需材料: - 北仑区研发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 - 研发费用数据(规上企业以统计部门月报数据为准,其他企业以第三方审计报告为准); - 企业公章。 2.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所需材料: - 北仑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 - 立项通知、项目任务书; - 经费拨付通知及银行进账单(剔除外拨部分); - 项目情况说明(含经费申请、拨付计划及项目进展); - 财政资金配套支持申请及其他来源资金承诺书; - 项目申报书; - 电子扫描版申请资料并加盖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北仑区(开发区)科技政策补助工作的通知

https://www.bl.gov.cn/col/col1229055347/art/2026/art_2f8880a22a7e4ea8aa2737f75ce458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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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政策的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北仑区(开发区)科技政策补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研发投入增量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按研发投入增量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按研发投入增量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支持创新主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列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子课题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国家支持经费(不包括外拨经费)的20%和10%予以配套,每项最高补助金额分别不超过300万元和100万元。

二、申报流程

补助兑现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进入“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管理(北仑区)”(https://stbrain.kjj.ningbo.gov.cn/blprogram/),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使用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登录系统,点击左侧“办事大厅”按钮,选择“科技政策补助”按要求进行在线填报,上传相关附件。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0日,企业可参考附件先行准备所需材料。

(一)研发机构补助

(1)申请。区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材料。

(2)审核。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3)公示。区科技局对拟奖励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资金。

注:对于规上工业、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以统计部门“月报-财务状况表(B203/F203)”披露为准;其他企业,研发费用数据以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二)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

(1)申请。区科技局发布申报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配套补助经费申请表,并提交立项通知、项目(课题)任务书、项目情况说明(详细说明项目经费申请、拨付情况及项目最新进展)等申请材料。

(2)审核。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定拟奖励企业名单。

(3)公示。区科技局对拟奖励企业公示5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下达资金。

注:申请主体需为在我区独立注册的企业,本批次申请配套的项目须为2025年获批立项,项目来源仅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若存在国家经费被收回的,区级配套补助经费将同步追回。补助资金需专项用于自主研究使用。

联系人:周老师白老师;联系电话:8938633986880957

附件1:北仑区(开发区)研发机构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附件2:北仑区(开发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补助资金申请表.docx

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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