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柳州市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

发布时间:2026.03.31
发布部门:柳州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j.liuzhou.gov.cn/xwzx/tzgg/202603/t20260331_3736989.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符合《提升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奖励申报指南》所列条件,项目执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 申报单位需实际运营“柳州-香港/澳门”航线、组织货源从柳州内河口岸离境、具备港澳航线运输资质、开展智慧口岸建设或安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3. 申报材料需真实、完整、规范,并提供原件备查。

扶持标准

1. **口岸航线拓展能力奖**:新获批港澳航线运输资质并实际运营1班次及以上奖励1万元/企业;完成港澳航线备案并运输1次的船舶奖励1万元/艘。2. **口岸货源组织奖**:集装箱运输按1500元/40英尺箱(20英尺折算0.5个),散杂货运输按30元/吨。3. **口岸船舶运输服务奖**:载重吨2000吨及以下船舶每班次奖励3万元,2000吨以上船舶每班次奖励5万元。4. **智慧口岸建设与安全提升奖**: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不含土地和临时设施)的30%给予奖励。

申报材料

1. 奖励申请表。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相关证明文件(如港澳航线运输资质证明、船舶备案证明、报关单、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许可证、货物舱单、项目建设方案、实际支出发票或审计报告)。4. 申报单位承诺函。5. 验收报告(含电子版)。6. 其他项目特定材料(如集装箱运输量证明、船舶载重吨数证明等)。

政策原文

柳商发〔2026〕9号柳州市商务局柳州市财政局关于申报提升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奖励的通知

http://swj.liuzhou.gov.cn/xwzx/tzgg/202603/t20260331_3736989.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提升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柳政办〔2024〕59号)要求,进一步优化口岸服务功能,现将申报提升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企业应参照《提升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奖励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条件与标准,提交相应奖励项目申请。项目执行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时间

各企业于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将项目申报材料及验收报告(含电子版)报送至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

(二)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组织验收,通过验收项目给予奖励。

(三)纸质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其中票据及支付凭证需加盖财务专用章,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单位行政章。

(四)所有票据及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归档。

(五)申报材料必须确保真实、完整、规范。

四、资金安排

获得奖励项目,奖励资金纳入柳州市本级商贸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按规定程序拨付。

五、联系方式

(一)市商务局口岸管理科

联系人:谢卓

电话:0772-2630867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三中路66号1号楼750室

邮箱:lzskabgs@163.com

(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

电话:0772-2633683

 

附件:1.提升柳州内河口岸服务对外开放能力奖励申报指南

2.申报材料样版

 

柳州市商务局

柳州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7日

 

上一篇:荆门市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下一篇:宁夏自治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