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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3.31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原文链接:https://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603/t20260331_457066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专精特新

申报条件

1. 案例需符合征集原则:观点正确(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略)、客观真实、守正创新(体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对会计工作的影响)、可复制推广。2. 案例内容需围绕指定主题(会计核算模式转型、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财会人才培养),可选一个或多个主题。3. 案例需按规范格式编写(含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字数不超过15000字,文件格式为WPS或Word,附录数据可用Excel。4. 案例需取得单位和作者授权,对不宜公开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扶持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将组织专家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最终选出优秀案例。案例需经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

申报材料

1. 案例电子稿(含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2. 案例推荐名单电子稿。3. 案例声明页扫描件(需签字、盖章)。4. 案例单位和作者授权声明(需明确公开方式及保密处理)。5. 案例单位信息(单位类型、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箱等)。6. 案例作者信息(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

政策原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https://czj.beijing.gov.cn/zwxx/tztg/202603/t20260331_457066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市属单位,各区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国资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促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企业(以下简称单位)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会计工作数智化转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数智化背景下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一)工作目标

收集全市数智化背景下会计领域领先工作做法、优秀案例,突出北京市特点和创新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模式,总结、推广数智化背景下单位在会计核算、管理会计、内部控制、可持续信息披露、财会人才培养等领域的实践经验,积极推进会计工作数智化转型。

(二)征集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导向正确。

2.客观真实。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守正创新。案例既要遵循相关准则制度要求,又要突出体现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会计核算模式转型、管理会计应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可持续信息披露及财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体现会计工作的传承与创新发展。

4.可复制推广。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三)案例内容

1.主题。包括:会计核算模式转型案例、管理会计应用案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案例、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实践案例、财会人才培养案例。单位可以选择一个或者多个主题撰写案例,不同主题的案例应单独成稿、分别报送。具体参考财政部文件(见附件1)要求。

2.格式。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具体格式附后(见附件2)。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案例主题、案例名称、案例单位类型、案例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案例作者信息等。案例文字以精炼为要,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5000字。案例应为WPS或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3.授权与保密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报送要求

1.各区财政局负责本地区案例征集遴选工作,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北京市财政局报送案例不少于3篇。案例应具有广泛性,既包括企业案例,也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案例,避免集中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类别单位。

2.市属企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案例征集遴选工作,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向北京市财政局报送案例,报送篇数不限。

3.各区或单位报送信息应推荐案例名单电子稿、案例电子稿、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需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分别发(寄)送到指定联系邮箱和地址。

三、评选及报送

1.北京市财政局将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于6月15日前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选,最终选出北京市优秀案例。

2.各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对案例材料进行修改完善,于6月30日前完成报送。具体报送方式:登录中国会计学会官方网站(https://www.asc.net.cn/),点击首页“会计相关典型案例征集”栏目,选择“在线报送”,即可进入案例报送页面。各单位登录账号、密码由北京市财政局分配告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王彧

联系电话:010-55592335

电子邮箱:wangyu@cz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承安路3号院

北京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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