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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31
发布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ww.wxlx.gov.cn/doc/2026/03/31/4753246.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配套资助
  • 科技创新
  • 研发投入补贴

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取得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评价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扶持标准

补贴发放标准及资金来源仍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215号)文件执行,具体补贴金额未明确说明。

申报材料

政策未明确列出具体申报材料,但需提供培训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作为申报依据。

政策原文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补贴发放地的通知

http://www.wxlx.gov.cn/doc/2026/03/31/4753246.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相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开展,切实做好符合条件人员培训评价补贴发放的可操作性,现将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补贴发放地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补贴发放地由参保(或户籍)属地调整为培训属地,调整后,对于取得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评价机构培训合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由培训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发放培训和评价补贴。相关补贴发放的审批流程、资金来源等仍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215号)文件执行。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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