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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01
发布部门: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文链接:https://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604/t20260401_33946520.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专精特新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 科技创新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企业可申请复核。 2. 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新申请按2026年《办法》标准,复核按2022年《办法》标准。 3. 已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可新申请。 4. 与已认定“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超50%)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5. 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扶持标准

1. 通过认定的企业将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2. 复核通过的企业维持称号资格。 3. 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强调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中关于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指标要求(如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市场占有率等)。

申报材料

1. 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复核申请书(附件2)。 2. 佐证材料(附件5),包括: - 企业营业执照 - 已赋码的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主营业务收入、成本) - 2025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 - 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起草证明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省部级以上质量奖证明 - 核心业务信息系统支撑证明 - 产品国际认证证明 - 研发机构证明(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 - 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等I类知识产权证明 - 近三年国家级科技奖励或“创客中国”大赛50强证明(非必须) - 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3. 推荐汇总表(附件3/4)。 4. 线上填报材料需与线下纸质材料一致。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202604/t20260401_339465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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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申请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相关指标需按《办法》附件4中“部分指标和要求说明”严格把握。对本年度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办法》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对于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或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工作程序

1.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企业线下填写“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并提供佐证材料(附件5),于5月25日前报送至所属市级工信局。线下与线上数据应保持一致。

2.市州工信局负责组织当地企业做好企业申请和复核工作,对企业申请书和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市州工信局须在5月29日前线上提交审核意见,并将纸质资料汇总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处。纸质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佐证材料(附件5,一式一份)。以上资料分开装订,在对应位置加盖企业公章或市州工信局公章。附件3、4可编辑word版同步发送至邮箱hnsmefzc@126.com。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工信局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应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要加大服务力度,组织力量为申报企业提供全覆盖的免费咨询辅导服务。

2.企业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特别是需提供已赋码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按要求上传报备。如发现企业存在申报数据造假,将取消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称号,并禁止企业至少三年内再次申报。

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企业代理申报事宜,请相关企业按程序自主申报。凡委托代理申报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各级工信部门受理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假借单位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推销或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请向当地相关部门举报。任何单位不得以参加收费培训班或解读班作为企业申报前提条件。

政策咨询电话:0731-88955419

技术咨询电话:0731-85559832

邮寄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

附件:

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

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

3.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汇总表

4.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5.佐证材料

6.各市州工信局咨询电话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6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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