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正常运营,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广东端口登记业务数据。
2.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广州市辖内企业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或服务贸易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市辖内企业不低于200万美元;其他市辖内企业不低于50万美元。
- 技术出口业务需取得收汇凭证,且出口收汇额不低于50万美元。
3.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企业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正常运营,并在商务部系统登记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数据。
4. 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财政资金,且未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列入失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