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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

发布时间:2026.04.01
发布部门:阳江市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www.yangjiang.gov.cn/yjshangwu/gkmlpt/content/0/933/post_933237.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批发和零售业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正常运营,并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广东端口登记业务数据。 2.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广州市辖内企业国际服务外包执行额或服务贸易出口额不低于500万美元;佛山、东莞、珠海、中山市辖内企业不低于200万美元;其他市辖内企业不低于50万美元。 - 技术出口业务需取得收汇凭证,且出口收汇额不低于50万美元。 3.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企业需在广东省内依法正常运营,并在商务部系统登记服务贸易相关业务数据。 4. 企业近三年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违规行为,无拖欠财政资金,且未因安全生产问题被列入失信名单。

扶持标准

1.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对符合条件的数字贸易出口、离岸服务外包、技术出口企业,按核准金额与申报金额的较小值评分,分档给予不超过80万元支持。 2.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 - 展位费按单个标准展位(9㎡)不超过80%比例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家企业同一展会最多支持2个标准展位,年度不超过5个展会。 - 已获2025年“粤贸全球”项目资金的展会不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1. 创新提升服务贸易方向: - 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报告、2025年业务情况表、服务/技术出口合同及翻译件、合同登记证书、收汇凭证、涉外收入申报单、服务外包业务凭证、近三年信用报告。 2. 开拓服务贸易国际市场方向: - 申请表、参展汇总表、营业执照复印件、参展情况说明、展会邀请文件、参展合同、展会名录及平面图、展位费付款凭证及发票、展会照片视频、参展人员信息(身份证、社保记录、出入境记录等)。 3. 所有材料需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提交PDF电子版及视频U盘(命名格式:展会+企业名称)。

政策原文

阳江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yangjiang.gov.cn/yjshangwu/gkmlpt/content/0/933/post_933237.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发展,现将关于印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6〕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并于4月28日前报送材料到我局贸管科。(联系人:洪倩晓,联系电话:3360768)

专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阳江市商务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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