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需在我省依法注册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 2025年内需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3. 企业从事制造业业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门类(C类);4. 企业申请进入名单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关于延长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申报时间的提醒
http://gxj.huizhou.gov.cn/zwgk/bmwj/tzgg/content/post_57615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