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 申报地区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被授权管理的境内外独立法人企业不少于2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服务业领域企业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 申报总部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美元(分支机构需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不低于100万美元);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 申报事业部总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在本市持续经营1年以上,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占母公司事业部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或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