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需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如农业大棚、养殖场、渔业设施等)建设;2. 项目需符合相关规划和政策规定,需提供设施农业用地证明文件;3. 需获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支持意见文件;4. 光伏设施不得影响农业建(构)筑物原有用途、日常维护、加固改造及安全保障需求。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利用农业建(构)筑物建设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并网确认工作的通知
http://www.heyuan.gov.cn/hysfgj/gkmlpt/content/0/698/post_698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