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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绿色制造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部门: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fzcl.gov.cn/xjwz/zwgk/zfxxgk/zfxxbmgk/zlszfgzbmxxgkml/zlsswj/fdzdgknr/yzdgkdqtxx/202604/t20260403_5305119.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节能减排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1. 申报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价;2. 现有省级绿色制造单位需按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具体行业类别需符合附件4《绿色工厂重点支持行业清单》中的行业分类。

扶持标准

扶持标准包括:1. 绿色工业园区需达到附件2中列出的100分评价指标(如能源产出率、可再生能源利用率、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比等);2. 绿色工厂需符合附件1《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表》中的100分评分体系(涵盖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等指标)。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 通过指定平台(管理平台或省级管理系统)填写的自评价申报表;2. 佐证材料(如能源消耗证明、可再生能源使用报告、绿色建筑认证等);3. 附件5《2026年度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培育库名单》中要求的企业信息填报表(含企业名称、县域、主要产品、行业类别等)。

政策原文

关于转发《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http://www.fzcl.gov.cn/xjwz/zwgk/zfxxgk/zfxxbmgk/zlszfgzbmxxgkml/zlsswj/fdzdgknr/yzdgkdqtxx/202604/t20260403_5305119.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节能〔2026〕22号)转发你们。请满足条件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申报。

一、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4月17日前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自主如实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4月17日前登录福建省工业绿色发展管理系统(https://www.fjjnzx.cn9003/home,以下简称“省级管理系统”),自主如实填报申报表完成自评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三、现有省级绿色制造自评价

请现有省级绿色工厂登录“管理平台”,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登录“省级管理系统”,于4月17日前对照评价(或动态管理)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28823073。

附件:《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榕工信函节能〔2026〕22号)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绿色制造申报推荐和自评价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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