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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部门:泸州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s://www.luzhou.gov.cn/xw/gsgg/zfgg/content_1141139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经营资格;2. 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从业2年以上,组织管理架构清晰,经营状况良好;3. 遵守法律法规,资信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法人及主要人员无犯罪记录;4. 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泸州市完成至少2个网络安全服务项目案例,具备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5. 在泸州市内有本地技术支撑团队(不少于2人),具备相关技术资质和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6.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接受市委网信办监督指导。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及纸质版(一式叁份,装订成册并盖章);2. 法律地位证明材料(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等);3. 营业收入财务报告关键页;4. 组织管理结构图及办公场所证明;5. 单位资质证明(如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等级测评认证等);6. 技术团队学历、职称、社保缴纳证明及人员资质证书(如CISAW、CISP等);7. 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泸州市的网络安全服务项目合同、活动通知、感谢信等证明材料;8. 专业设备照片、采购合同、安全认证证书等;9. 服务流程及管理制度相关证明(保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10. 2024年1月至今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证明(感谢信等);11. 其他支撑材料(行业推荐信、获奖证书、技术研究证明等)。

政策原文

关于征集泸州市第三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的公告

https://www.luzhou.gov.cn/xw/gsgg/zfgg/content_114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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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泸州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持续提升我市网络安全应急工作技术支撑能力,市委网信办决定征集第三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自愿、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的方式,通过初步审核、专家论证、研究确定等环节产生。入选单位将纳入泸州市网信系统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系,在市委网信办的统筹下,参与网络安全相关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合法经营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服务。

(二)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从业2年以上,组织管理架构和监管体系清晰明确,经营状况良好。具有2年以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服务经验和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资信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规经营记录。法人及主要业务人员、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四)2024年1月1日以来在泸州市范围内完成至少2个网络安全服务项目案例,在网络安全监测分析、预警通报、病毒收集、咨询评估、安全运维、应急处置、数据安全、安全演练、教育培训等领域具有一定综合实力和技术优势,能有效支撑泸州市范围内网络安全服务工作。

(五)在泸州市内具有较为稳定的本地技术支撑团队,从事网络安全技术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备行业认可的计算机、网络安全等相关领域技术资质,至少具有2年以上网络安全服务项目经验,具备7×24小时应急响应能力,具备实施网络安全应急处置必要的工作环境、研究环境及相应设备和工具。

(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自觉接受泸州市委网信办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三、征集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下载申请材料,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PDF盖章版)提交至电子邮箱:804528377@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申请材料+联系人姓名+电话;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叁份,按要求装订成册并盖章,送至或邮寄至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泸州市人民政府2号楼5楼511(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科)联系人:曹霞,联系电话:19111918121。

(二)初步审核。市委网信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筛选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

(三)专家论证。行业专家根据评审标准和程序,结合申报单位陈述、答辩情况,提出网络安全支撑单位建议名单。

(四)研究确定。市委网信办研究确定支撑单位名单,对外公示后向支撑单位发出正式确认书,有效期为两年。

四、其他事项

(一)泸州市第二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续期;若愿意继续参与泸州市第三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征集,需重新申报。

(二)近两年内被有关单位通报处理、或者存在“失信拉黑”等类似情况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填报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内容自行脱敏脱密处理。纸质版申请材料请务必加入目录,且采用双面打印。有关证明材料应简明扼要、密切相关,申报材料严格控制在300页以内。申报单位的分支机构不得同时提交申请。

(四)市委网信办将对征集的支撑单位进行积分管理,并根据工作情况和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五)根据支撑单位服务情况,市委网信办适时组织评选优质支撑服务单位。

附件:泸州市第三届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申请书

中共泸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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