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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部门:汕头市商务局(口岸局)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swj/zwgk/tzgg/content/post_252619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 品牌建设

申报条件

申请单位需在国内依法注册,且近两年无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展会举办天数需3天及以上,并提前3个月向汕头市商务局报备。申请单位须为展会主承办单位,主承办单位认定以场地承租合同承租方为准,多个主体共同承租的需委托一方申请并提供委托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如需补件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齐。

扶持标准

1. 自办展奖励:首次在我市举办展会的三年培育期内,每届展览面积达1万平方米奖励不超过10万元,可重复申报;非培育期展会面积增长部分按新增场租比例补助(10万-20万平方米80%,1万-10万平方米50%),单项目最高200万元;稳定大型展会发展奖励(5万-10万平方米最高50万元,10万-20万平方米最高100万元)。2. 引进展奖励:市外已举办3届以上且未在我市举办过的展会,按培育期标准上浮50%奖励,不超过三届。3. 国际认证奖励:加入UFI/IAEE等国际组织的机构或取得UFI认证的展会项目,一次性奖励不超过20万元。4. 特殊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可按批准内容扶持。5. 已享受其他市级政策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申报材料

基本材料:资金申请表、汇总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截图、营业执照、项目总结报告、企业开户材料。专项材料:1. 培育新办展会:场地租赁合同及支付凭证、展览面积凭证(平面图/展商列表/结算清单)、现场照片、出资方说明。2. 扩大规模:本届及上届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展览面积凭证、现场照片、出资方说明。3. 稳定大型展会: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展览面积凭证、现场照片、出资方说明。4. 引进展:市外3届及本届租赁合同/支付凭证、展览面积凭证、现场照片、出资方说明。5. 国际认证:国际组织加入或认证凭证。材料需加盖公章、骑缝章,外文材料需翻译,双面打印A4/A3装订成册,提交Word电子文档及扫描件。

政策原文

https://www.shantou.gov.cn/swj/zwgk/tzgg/content/post_2526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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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汕头市2025年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做大做强会展经济,打造新兴国际会展名城,我局已于2025年9月发布了《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扶持措施》(以下简称“扶持措施”)。为进一步明确扶持资金申报相关程序,我局根据扶持措施起草了《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15日。

二、反馈途径

1.电子邮箱:stwmk901@vip.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2.传真:0754-88931821;

3.信函:请将信件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外经贸大厦汕头市商务局外贸科,邮政编码:515000,并在信封上注明“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

联系电话:外贸科88931822。

三、其他要求

本次征求意见采用实名制,请在反馈资料中提供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后续沟通。

汕头市商务局

2026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封面).pdf

附件2: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pdf

附件3:2026年汕头市促进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情况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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