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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部门: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gx.binzhou.gov.cn/art/2026/4/3/art_120151_1028440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生物与新医药
  • 电子信息
  • 专精特新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请企业须为山东省滨州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请且符合公告条件、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 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3. 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4. 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形。

扶持标准

通过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获得省级认定称号,有效期为3年。2026年度认定企业将于2029年进行复核。2023年公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在2026年度名单公布后自动失效。

申报材料

1. 企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叁份)。 2. 佐证材料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文件名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 3. 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 4. 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或由发展改革部门查证的合规性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做好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gx.binzhou.gov.cn/art/2026/4/3/art_120151_1028440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和推荐对象

山东省滨州市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今年已申请且符合公告条件、或有效期内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可申请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3年认定或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公布后,2023年公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自动失效。

申请企业须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申请企业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自评”进行自评。复核企业登录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复核”进行复核。企业初次填报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8日至4月15日。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二)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对照《管理办法》,对企业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和实地核查,提出推荐意见,于4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1)、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上均为纸质版一式两份、可编辑电子版一份)、企业申请表(纸质版一式叁份),报送至市工信局企业发展服务科,佐证材料报送扫描电子版(原件扫描、每家企业1个PDF文件,文件名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

(三)对于申请企业是否有“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规定”的情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可组织企业出具“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后核验,或统一联系发展改革部门查证有关情况,并将结果体现在推荐文件中。

(四)市工信局对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向省工信厅提出推荐意见。省工信厅将对被推荐企业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公布为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6年度通过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为3年,如无其他特殊情况,将于2029年进行复核。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要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向应参加复核企业解读新旧《办法》的区别、指导帮助新申报和应参加复核企业准备材料;要压实审核把关责任,提高初审推荐质量,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推荐申报及复核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后续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严厉打击非法中介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工信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认定相关的任何业务。企业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只需如实填报相关数据和表格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谨防不良中介机构非法牟利。

(三)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要健全相关数据管理、保密、廉政制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行为,提高培育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健全完善实地核查制度,对新申请的每家中小企业,都应及时实地确认。

(四)在企业认定和培育服务过程中,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应当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在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考察交流前,应征得企业同意。

(五)对于未推荐复审的2023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各县(市、区)工信局、各市属开发区经发局要在复核情况汇总表中写明未推荐原因。

 四、联系方式

省级技术支持和咨询0531-51782790
滨州市工信局0543-2215017
滨城区工信局0543-3336330
沾化区工信局0543-7810568
邹平市工信局0543-4261546
惠民县工信局0543-8197637
阳信县工信局0543-8232552
无棣县工信局0543-6781772
博兴县工信局0543-2395539
开发区经发局0543-3183708
高新区经发局0543-3160825
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0543-2258037

 

 

 

滨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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