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均在南沙区;在南沙区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不为D级。
2. 申报企业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第I类64-65)。
3. 申报单位2026年第一季度(1-2月)营业收入总额达2000万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5%(含)以上。
关于开展2026年度支持互联网软信业持续快速发展奖励申报的通知
http://www.gzns.gov.cn/gznskgx/gkmlpt/content/10/10758/post_10758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