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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03
发布部门: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29342&infoType=bid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专精特新
  • 荣誉资质
  • 配套资助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及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企业需符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或《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的相关标准;3. 已成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得新申请;4. 与已认定“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50%)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资金扶持标准,但通过认定的企业可获得工信部及省级工信部门的政策支持,包括梯度培育、资源对接等隐性扶持措施。

申报材料

1. 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2.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3. 营业执照;4. 2025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5. 2023年、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6. 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I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7. 近三年国家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8. 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9. 产品权威机构认证证明材料;10. 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2024、2025年);11.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证明材料;12. 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政策原文

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sqzc.gd.gov.cn/sqzc/m/cms/publicity/publicityInfo?id=nfsheqigsxx7129342&infoType=bid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经济促进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9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要广泛动员企业积极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务必通知到每家复核企业积极申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做好线上线下同步报送工作。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二、工信部、省工信厅、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申请业务,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省工信厅、我局将提供免费咨询辅导服务,工信部、省工信厅审核中也将通过“分段审核”“双随机(随机抽取专家、即时随机派发审核任务)”“盲审”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 

三、各区请于2026年5月25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加盖企业公章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和佐证材料合订本上报我局。企业提交纸质到区的时间,由各区自定。

四、各区联系电话。禅城区82771253;南海区86313750;顺德区22831213;高明区88825231;三水区87755933。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6年4月1日

(联系人:何永联,电话:83385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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