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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08
发布部门:江阴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6/04/08/1388744.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荣誉资质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在江阴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 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3.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4. 上一年度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5. 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6. 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7. 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8. 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扶持标准

1. 获得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编号及证书;2. 纳入省级创新型企业培育体系;3. 享受后续政策支持(如高新技术企业直通车服务);4. 备案有效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

申报材料

1. 上一年度人力资源情况说明表或花名册(备注科技人员);2.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首次认定企业全套,再次认定企业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 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销售收入证明材料(高品收入报告、销售汇总表及对应销售票据10张);4. 研发费用支出材料(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辅助台账或归集表)及知识产权情况材料(汇总表及3份最新原件扫描件及年检票据);5. 其他企业资质材料(如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6. 原认定证书扫描件(再次认定企业);7.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享受高企直通车时)。

政策原文

转发关于做好2026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www.jiangyin.gov.cn/doc/2026/04/08/1388744.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民营科技企业的精准支持和服务,进一步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现将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苏民科协〔2026〕2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指引》(苏民科协〔2020〕5号)文件要求,我市申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江阴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申请备案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自愿结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及其发展方向,主要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新产品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4、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从业人员(职工总数)中科技人员占10%以上;

5、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占全年总营业收入的50%以上,或者技术性收入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0%以上;

6、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研究开发的经费支出占全年营业收入的2%以上;

7、拥有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8、企业申请备案的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备案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服务网站(网址:www.jssmykj.org.cn)进入“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界面进行注册登记,经所在区(县级市)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企直通车,只需提供高企证书即可),经信息系统中“县区管理员审核”通过后进入待省民企协会审核状态即可。

(二)材料审核

  区(县级市)科技部门对企业提交的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在线提交审核意见,对符合备案条件的企业提出备案意见,并将审查结果报送无锡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省级备案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对拟备案的企业名单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纳入备案范围,赋予备案编号,并在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网站发布,颁发由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统一印制的“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三、附件提交要求

1.上一年度人力资源情况说明表或花名册(备注科技人员)*

2.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全套【首次认定企业】),再次认定(复审)企业可提供盖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

3.上一年度技术性收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产品的销售收入证明材料(提供高品收入报告或销售汇总表及对应销售票据10张)*

4.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支出(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或辅助台账或归集表三选一)和知识产权情况材料(提供汇总表(按授权时间列表,附3份其最新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年检票据即可)*

5.其他企业资质材料(如科技型中小企业证书等)

6.所在地推荐单位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再次认定企业需提供原认定的证书扫描件)*

四、备案批次及时间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采取常年受理、集中备案的方式,分三批集中受理;上报截止为5月28日、8月28日、10月28日。即日起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备案批次。

五、备案有效期

    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有效期为3年,实行动态管理。备案有效期结束后,可按照《工作指引》有关条件和流程重新申请备案,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取得新的备案编号。特别说明:企业在线填报完成提交由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通过后即完成申报程序,申报管理费用及铜牌制作(铜牌由协会统一发放)请勿在线申请,此两项费用均由协会统一支付。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时慧(QQ:85984695)

    电 话:86825927      15312278927  13921231017

    邮 箱:85984695@qq.com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pdf

江阴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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