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产业技术政策及其他相关产业政策。
2. 技术成果需具备以下创新性之一:
(1)国际先进技术,具有产业化前景且国际未见研究;
(2)国内领先技术,国内未见研究;
(3)技术原理或方法有突破性进步,可替代落后技术;
(4)对现有技术有显著改进,提升性能、功能或效果。
3. 技术成果需具备以下实用性之一:
(1)产业化前景良好,可形成新市场业态;
(2)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及市场规模;
(3)淘汰落后技术,显著提升节能减排和环保效益;
(4)改善工作或生活方式,提高民生水平。
4. 技术成果需具备可推广性:
(1)小试技术可快速转化;
(2)定型技术可批量生产;
(3)成熟技术可大规模生产且无风险。
5. 知识产权清晰无争议,包括自主研发、合作研发、政府支持项目或国际合作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