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广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08
发布部门: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huadu.gov.cn/gzhdkgsx/gkmlpt/content/10/10761/post_1076141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新能源与节能
  • 专精特新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荣誉资质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3. 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得申请;4. 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或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

扶持标准

新申请企业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复核企业依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的标准和要求审核。

申报材料

1. 申请书;2. 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3. 营业执照;4. 2025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5. 2023年、2024年、2025年审计报告;6. I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7. 近三年国家级科技奖励证明材料;8. 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材料;9. 产品权威机构认证证明材料;10. 主导产品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材料(2024、2025年);11. 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证明材料;12. 研发机构证明材料。需线上填报并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线上、线下数据须一致。

政策原文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www.huadu.gov.cn/gzhdkgsx/gkmlpt/content/10/10761/post_1076141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提出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并填写相应申请书(附件1、附件2),企业需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

二、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审核将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附件9)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新申请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审核将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附件10)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四、本次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数据须严格保持一致。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市通知要求,自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19日期间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统一申报。同时线下将纸质整体申报材料全套(含申请书及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加封面和目录装订;申请书或复核申请书一式一份加封面单独装订;申请或复核企业分别填写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或附件4),于5月19日(星期二)前报送至花都区天贵路67号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705室。

五、资料装订详细要求及填报注意事项详见《企业纸质材料装订要求》(附件6)及《申报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附件7)。

附件:1-10.zip

        广州市花都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7日

(联系人:张苑婷,梁裕东联系电话:86881230)

上一篇: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下一篇:大鹏新区大鹏英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