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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工业母机企业

发布时间:2026.04.09
发布部门: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gxxx/tzgg/content/post_3472161.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税收优惠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申请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符合《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2. 2025年度研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5%;3. 202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4. 2025年度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且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扶持标准

列入清单的企业在2026年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条件并先行享受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若未列入2026年度清单需补缴税款,但依法不加收滞纳金。

申报材料

需提交材料包括: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2. 员工及研发人员结构说明(含社保缴纳证明);3.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研发费用专项说明;4. 专利材料;5. 第三方关键技术参数证明;6. 最大订单销售合同;7. 用户报告;8. 无重大事故承诺书;9. 无税务违规承诺书;10. 创新平台证明;11. 研发项目证明;12. 标准制修订清单;13. 奖项证明;14. 制造成熟度证书;15. 其他地方要求材料。新申请需提交1-9项,续申请仅需2、3、6、8、9项。

政策原文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yhxxhj/gxxx/tzgg/content/post_3472161.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充分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需在2026年4月9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报属地工信部门。

二、属地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详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材料清单》),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于4月10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至我局(装备工业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苏珊珊,电话:3279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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