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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发布时间:2026.04.08
发布部门: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原文链接: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27/post_3227305.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
  • 税收优惠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生产销售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的工业母机企业;2. 2025年度研发人员月平均人数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5%;3. 2025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4. 2025年度先进工业母机产品收入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60%,且收入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扶持标准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具体加计扣除比例需参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3年第44号)执行)。

申报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2. 员工及研发人员结构说明(含社保缴纳证明);3.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研发费用专项说明;4. 与申报产品相关的专利材料;5.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关键技术参数证明;6. 2025年度最大订单销售合同复印件;7. 用户报告;8. 无重大安全/质量/环境违法承诺书;9. 无税务违规承诺书;10. 创新平台建设证明;11. 省级以上研发项目证明;12. 标准制修订清单;13. 产品获奖证明;14. 制造成熟度评价证书;15. 其他地方部门要求的材料(新申请需提交1-9项,续申请仅需提交2、3、6、8、9项)。

政策原文

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https://www.zhaoqing.gov.cn/zqgxj/gkmlpt/content/3/3227/post_3227305.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会市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工作安排,现好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申报企业务必在2026年4月10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辖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于4月12日前将推荐名单及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

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8日          

(联系人:焦慧婷,联系电话:2268981)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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