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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

发布时间:2026.04.10
发布部门: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jft.gov.cn/xxfb/zfgg/202604/t20260410_210033.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人才政策
  • 科技创新

申报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咨询机构或社会团体,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商业信誉良好;2. 具备专职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拥有外贸领域较全面的信息资源,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工作思路清晰,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3. 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有效按期执行,积极配合丰台区商务局外贸相关工作。

扶持标准

项目经费由申报单位在申请书中自行报价,最终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申报材料

1. 《“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相关工作委托机构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2. 相关资质证明;3. 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ftwjwm@126.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名称”);4. 附件内容包括:应聘机构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组成员基本情况、应聘机构参与的相关项目情况、项目实施方案(可另附页)、经费预算、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

政策原文

关于委托第三方开展“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相关工作的公告

https://www.bjft.gov.cn/xxfb/zfgg/202604/t20260410_210033.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及北京市“两区”建设相关部署,助力丰台区“两区”建设提质增效,提升我区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水平,精准对接企业需求、补齐服务短板,拟聘请专业化、国际化资源储备充足的第三方机构,为丰台区“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工作提供策略建议与实践方向支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作为第三方机构开展“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试点建设丰台区内外贸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做实企业出海实训机制,挖掘“两区”建设创新成果等。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咨询机构或社会团体,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商业信誉良好。

(二)具备专职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拥有外贸领域较全面的信息资源,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工作思路清晰,能够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三)制定操作性强的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有效按期执行,积极配合我局外贸相关工作。

三、项目经费

由申报单位在申请书中自行报价,最终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丰台区政府网站上下载并填写《“两区”建设提升内外贸一体化相关工作委托机构申请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6年4月17日前将《申请书》及相关资质证明直接报送或者邮寄至丰台区商务局外经外贸科。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ftwjwm@126.com,邮件主题中注明“项目申报—申报单位名称”。

(三)丰台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承办机构,签订项目委托协议书,如没有机构申报,将根据项目所涉领域提出承办机构,评审结果将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承办机构对企业数据应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丰台区商务局所有。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3条6号3号楼319房间

咨询电话:010-63842050

邮政编码: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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