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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3
发布部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链接:https://scjgj.yantai.gov.cn/col/col30848/art/2026/art_79508e2e800249418d8abd2a973f2b42.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新材料
  • 航空航天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知识产权奖励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申报2026年度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转化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创造运用项目需分别符合对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

扶持标准

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转化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创造运用项目各支持不超过3项。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推荐函》(见附件3),需提交纸件一份、PDF扫描件和WORD版。

政策原文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scjgj.yantai.gov.cn/col/col30848/art/2026/art_79508e2e800249418d8abd2a973f2b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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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烟台市推进新时代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烟台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转化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创造运用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6年度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转化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创造运用项目需分别符合对应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有关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本区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要求填报对应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二)审核推荐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申报单位基础条件、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对申报项目申报内容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重点审查申报主体资格、申报材料完整性和合规性、项目可行性和真实性等,出具《推荐函》(见附件3)。其中,专利转化支持、服务机构专利造运用项目各区市推荐名额原则上各不超过2个,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县或园区可增加1个推荐名额。申报书和推荐函经所在区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盖章后,报市市场监管局。

(三)项目评审

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区市推荐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按程序提出拟支持的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专利转化支持、市场化服务机构专利创造运用项目各支持不超过3项。

(四)项目实施及验收

各项目实施期均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申报指南工作要求和任务目标推进工作。实施期满,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验收通知,组织专家评审,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

三、有关要求

各区市市场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和推荐函(纸件一份、PDF扫描件和WORD版)于4月30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联系人:蔡连杰 联系方式:0535-6784071

附件:1.2026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度烟台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类有关项目申报书

      3.推荐函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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