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查企业
查政策
首页
应用中心
数字化方案
登录
|
注册

梧州市企业研发机构

发布时间:2026.04.13
发布部门: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kjj.wuzhou.gov.cn/tz/t27463662.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电子信息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企业需为在各设区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 企业需建有研发机构并符合市级备案标准,具体包括: (1) 有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的研发人员不低于3人; (2) 有场地:研发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或与同一股东控制下的研发机构达成合作协议; (3) 有设备: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万元或与同一股东控制下的研发机构达成合作协议; (4) 有投入: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行业标准(详见附表); (5) 有项目:至少1项处于研发阶段的新技术、新产品或新工艺项目; (6) 有制度:建立规范的研发机构运行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3. 已获认定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资格的企业(如广西技术创新中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等)不列入备案范围。

扶持标准

1. 通过市级备案的研发机构将优先支持认定为市级研发平台; 2. 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时予以倾斜支持(具体资源倾斜标准未明确量化)。

申报材料

1. 《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申请表》(需附盖章PDF版和Word版); 2. 企业需在申请表中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研发机构‘六有’情况(人员、场地、设备、投入、项目、制度)及研发投入数据等。

政策原文

关于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工作的通知

http://kjj.wuzhou.gov.cn/tz/t27463662.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市国资委、各县(市、区)科工局、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发〔2025〕501号)精神以及我局2026年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计划,为规范我市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市级备案标准的均可申请备案。

企业研发机构是指企业按照“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项目、有场地、有制度”要求设立的,从事科学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及设计、测试、检验等有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是企业中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通过市级备案的研发机构优先支持认定为市级研发平台,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时予以倾斜支持。已获认定市级以上研发平台资格的(含广西技术创新中心、自治区工程研究中心、自治区创新中心、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不列入本次备案范围。

三、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工作全年受理,按季度进行备案公布。请各县(市、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将《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申请表》(附件1,需附盖章PDF版和word版)报送至梧州市科技局邮箱:wzskjj@163.com。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市科技局产业科技与创新平台科:0774—3824882。

 

 

附件:附件1:2026年梧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请表.docx

     附件2广西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标准.wps

 

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3日

 

上一篇:晋中市优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下一篇:绵阳市电商家电、3C数码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