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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

发布时间:2026.04.14
发布部门:苏州市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原文链接:http://qyfw.gusu.gov.cn/home/InformDetail?articleId=4c52bf6b-dabb-4a4c-8e2a-322eb3c9b0c8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总部企业
  • 荣誉资质
  • 稳企稳岗
  • 科技创新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总部经济项目复核对象为已认定的区级总部企业105家(含市级总部);2. 专业服务业项目办公用房补助要求企业为2025年1月1日后引进或新注册的专业服务业企业,且达到相应发展要求。

扶持标准

1. 专业服务业规模奖励按'免申即享'原则直接给予;2. 办公用房补助面向符合条件的新注册/引进企业;3. 会展奖励需提供参展凭证及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或合同、发票)。

申报材料

1. 总部企业需提交《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及佐证材料(新增总部办公用房、产业投资证明);2. 各街道需汇总《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3. 专业服务业需填写《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并提供参展凭证、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2026年姑苏区第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qyfw.gusu.gov.cn/home/InformDetail?articleId=4c52bf6b-dabb-4a4c-8e2a-322eb3c9b0c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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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保护区、姑苏区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苏名城保护办发〔2024〕119号),现组织开展2026年姑苏区第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部经济项目(总部企业复核)

(一)复核对象

已认定的区级总部企业105家(含市级总部),详见附件1。

(二)复核要求

1.根据《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指南》(附件2),企业需填写《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附件3)。其中,新增总部办公用房、新增产业投资项目需按复核指南提供佐证材料。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均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无需纸质材料。

2.请各街道汇总辖区总部企业情况,并填写《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专业服务业项目

(一)规模奖励

鼓励现有专业服务业企业扩大经营规模,结合部门掌握相关数据,本项目将按照“免申即享”原则给予奖励。

(二)办公用房补助

1.原则上申报企业需为2025年1月1日以后引进或新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专业服务业企业,且达到相应的发展要求,填写《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会展奖励

支持专业服务业企业参加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市级以上专业性展会,提供相关参展凭证及财务专项审计报告(或合同、发票),并填写《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相关要求

1.请各街道对相关材料先进行初审,区里将结合部门掌握的相关数据,对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直接给予奖励,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2.请各街道将附件4、附件5两份汇总表于4月28日(周二)前发至区发改局服务业处;

3.项目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联系人:胡文明,联系电话:68728314。

附件:

附件1:已认定总部企业名单.xlsx

附件2: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填报指南.docx

附件3: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xls

附件5: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xlsx

姑苏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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