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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604/t20260421_15626809.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重点引导类企业(产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特别是生命健康安全;与国家战略紧密相关;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带动性强的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产业创新综合体成员企业;质量管理基础较好的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及获质量奖项企业);2.自愿参与类企业(有内生发展需求,愿主动对标先进质量管理标准);3.进阶提升类企业(曾参与过往年机构评价并完成整改提升,有意再次参评验证质量提升成效)。

扶持标准

对高等级企业:支持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典型案例遴选、申报市长质量奖等评选,提供‘绿色通道’和‘增值服务’;对低等级企业:推广使用‘质量赋能包’,提供咨询培训、技术对接等靶向支持;引导领军链主企业将评价结果作为供应商准入、分级的核心依据。

申报材料

企业需依据《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规范》行业标准和自评估系统操作手册,登录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估平台(https://www.miitqb.cn/meqmc/)开展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估报告。联络人信息表需由各区县填报(附件3)。

政策原文

关于遴选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机构的通知

https://jjxxw.cq.gov.cn/zwgk_213/zcwj/qtwj/202604/t20260421_15626809.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要求和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关于征集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评价机构的通知》(电质协字〔2026〕12号),为推进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我委将公开征集遴选专业性强、工作纪律严明、行业公信力高的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备设施;

(三)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可证书,认可范围涉及制造业,且从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五年以上;

(四)至少具备经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的正式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10名及以上;

(五)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在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有对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发放过认证证书;近三年未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查出任意2个年度审核问题并要求整改。

二、有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候选评价推荐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盖章后报送区县经信部门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准确。

(二)各区县经信部门要按照条件认真组织项目审核,对企业真实性、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于4月22日(星期三)18:00前将汇总表(附件2)、推荐材料(一式三份,纸质件)报送至政务服务大厅。

(三)我委将组织专家评审,按要求推荐。

科技处联系人:曹文华;联系电话:63895941;

政务服务大厅联系人:邓引;联系电话:63898496

特此通知。

 

附件:1.制造业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候选评价机构申请表

      2.区县推荐汇总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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