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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自然资源部
原文链接:http://gi.mnr.gov.cn/202604/t20260415_2926753.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资源与环境
  • 新能源与节能
  • 节能减排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需为节地技术或节地模式示范项目,具体包括:(1)通过优化规划设计、应用先进装备、改进施工工艺、强化数智化管控等技术手段实现空间提容增效的案例;(2)通过创新规划编制实施、权益配置、片区统筹、要素供应、收益分配、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政策,或统筹运用财税、金融等配套政策推动存量土地盘活的案例。2. 项目需已完成竣工验收,不存在安全环保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3. 申报主体包括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相关规划设计单位、企业及其他项目实施主体。

扶持标准

政策未明确具体资金或资源扶持标准,但强调案例需具备可复制可推广性,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可能被纳入《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推荐目录》供全国参考。

申报材料

1. 项目基本情况(名称、时间、位置、用地规模、实施主体、实施背景等)。2. 主要做法(节地技术或模式的具体实施路径,包括技术原理、参数设计、工艺流程,或政策创新点、配套措施等)。3. 经验启示(核心经验、支持政策、技术或政策创新点)。4. 节地效果(量化数据支撑,如节地水平、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基础设施类项目需提供用地指标详细数据)。5. 联系人信息(项目单位、市/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方式)。6. 相关情况说明(推广应用建议、工程进度及合规性声明)。7. 格式要求:Word文档(黑体三号主标题、仿宋四号正文、1.0倍行距),4-8张图片及1-2个视频材料(反映实施前后对比及设计图)。

政策原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http://gi.mnr.gov.cn/202604/t20260415_2926753.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与高效利用,现开展第五批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示范项目征集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节地技术示范项目。主要指单个项目通过优化规划设计、应用先进装备、改进施工工艺、强化数智化管控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空间提容增效与管理效能提升的典型案例。

(二)节地模式示范项目。主要指在单个项目或在产业园区、城乡片区等较大范围内,通过创新规划编制实施、权益配置、片区统筹、要素供应、收益分配、确权登记、审批管理等规划和土地政策,或统筹运用财税、金融等配套支持政策,有效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引导节约集约用地的实践案例。

二、申报主题

建议围绕“4+N”申报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即:聚焦“向优化结构要空间、向立体开发要效益、向科技创新要产出、向功能转换要品质”四大创新方向,以及体现财税、金融、产业等各项政策支持节地的具体实践和成效,申报推荐技术先进、模式创新、做法典型、成果突出、特色鲜明,取得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案例。

(一)向优化结构要空间。通过功能布局优化、混合利用、空间重构、园区配建集中设置等方式,提升有限土地综合承载效能。

(二)向立体开发要效益。统筹地下、地面、地上空间开发,通过垂直拓展、分层设置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三)向科技创新要产出。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等新技术,提升土地利用精准度、运行效率和产出效益。

(四)向功能转换要品质。通过用途转换、存量建筑活化利用、空间品质提升,实现土地价值再生和区域活力焕发。

三、报送要求

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项目,重点推荐全链条贯通、多部门协同、多渠道支持的项目以及在解决普遍性难题上有突破性进展的项目;各行业协会、相关规划设计单位、企业及其他项目实施主体可自主申报。申报推荐项目所应用的节地技术模式应不存在安全环保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并已完成竣工验收。请各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liu@canre.org.cn)。

联系电话:010-66557952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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