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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jnsti.jinan.gov.cn/col/col13061/art/2026/art_a7432e096d974534baaff71431a154fb.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新材料
  • 高技术服务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股权资助
  • 研发投入补贴
  • 创业扶持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市区域内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2. 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项目申报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3. 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4. 企业与在济高校院所合作进行成果转化;5. 符合全市“13+34”产业链,具有良好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6. 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7. 拥有技术成熟高、产业化潜力大、亟待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规范的管理章程,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8. 企业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扶持标准

1. 市科技局负责“先投”阶段,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机构负责“后股”阶段;2. 支持处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需二次开发、成果熟化、小试中试、产业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项目;3. 财政资金先以扶持资金形式拨付,达到转股条件后转化为股权投资资金;4. 项目需符合“13+34”产业链方向,具有商业计划和技术路线可行性,且具备产业化潜力。

申报材料

1. 项目申报书(在线填写并上传);2. 审计报告(尽调时提供);3. 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署);4. 推荐汇总表(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填写并盖章);5. 相关证明材料(如知识产权证明、合作协议、财务报表等);6. 附件材料需真实且不含涉密或保密内容。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nsti.jinan.gov.cn/col/col13061/art/2026/art_a7432e096d974534baaff71431a154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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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符合全市“13+34”产业链,具有发展前景,处于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需二次开发、成果熟化、小试中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等市内转化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在济高校院所产出成果项目或科技型企业。

二、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模式

1.市区域内企业与在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通过购买专利、联合研发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2.在济高校、科研院所团队以自有科技成果在济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3.科技型企业科技成果在济转化。

4.支持处于从实验室到生产线中间阶段,需要二次开发、成果熟化、小试中试、产业化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品种及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计划项目产出成果、山东科技大市场遴选发布重大科技成果,以及省外高校、科研院所落地济南科研成果。

三、支持方式

市科技局为“先投后股”中“先投”阶段主体,财政科技股权投资机构为“后股”阶段中资金拨付、转换并持有股权的主体。

四、申报条件

1.市区域内注册、纳税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科技型企业;

2.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项目申报时净资产不低于200万元(含)且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含);

3.以自有科技成果设立企业进行成果转化;

4.企业与在济高校院所合作进行成果转化;

5.符合全市“13+34”产业链,具有良好开发价值及产业化前景,商业计划及技术路线清晰,实施方案合理;

6.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7.拥有技术成熟高、产业化潜力大、亟待转化的科技成果,具有清晰的股权结构,规范的管理章程,结构合理的研发团队,符合后期科技财政资金转股的相关要求;

8.企业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未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符合“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五、申报要求

1.符合国家、山东省、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目标任务明确,预期技术指标量化可绩效,项目完成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

2.实行“行政+技术”双责任人负责制。行政负责人为项目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牵头协调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源要素保障,健全项目财务、成果、绩效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完成。技术负责人须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或实际主持项目科研人员,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并做好项目实施技术路线选择、进度安排、经费规范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按期完成项目任务目标。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申报年度承担单位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数量不超过1项。同一个项目获过市级财政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再重复申报。

4.项目实施期限3年,以立项文件印发日为启动时间。

5.先投后股类项目尽调时企业提供审计报告;项目转股前阶段,市财政支持资金性质为扶持资金;达到股权转化条件后,按程序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市财政支持资金性质转化为股权投资资金,不愿意转股的退回“先投”资金;未达转股条件终止的项目退回应退资金。根据协议约定,实现预期盈利目标、完成项目计划目标或达到一定的投资年限后,市财政支持资金可采取股权回购、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

6.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中涉及指标、数据和相关证明、附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再更改牵头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再更改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禁止公开涉密内容或申报要求保密内容。

7.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科研诚信状况。

六、申报流程

1.项目通过济南市科技计划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119.164.252.194/prg/)申报,申报单位点击“用户登录”后选择“申报用户登录”,使用法人账号登录。登录系统后在“功能导航”菜单中点击“项目申报”,然后在打开页面中点击“新增申报”,选择“科技股权投资项目”下载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等内容,并上传附件后,提报至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按程序审核推荐至济南市科技局。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时至5月16日17时。 

2.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填写《2026年第一批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形成书面推荐意见,推荐汇总表WORD版和盖章PDF版于5月31日前提报市科技局成果处邮箱fwycjc@jn.shandong.cn。

七、其他事项

1.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对接财政部门,对辖区内项目申报材料认真审核。

2.市科技局在项目申报、评审等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项目申报、立项代理服务工作。

技术支持电话82069878,资料审查咨询电话51708806

附件:1.济南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推荐汇总表

     2.县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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