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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消费帮扶活动承办机构

发布时间:2026.04.15
发布部门:北京市丰台区商务局
原文链接:https://www.bjft.gov.cn/xxfb/zfgg/202604/t20260415_210331.s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批发和零售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需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同时需满足: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失信记录;近三年有相关工作经验。

扶持标准

未明确具体扶持标准,仅提及丰台区商务局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

申报材料

需提交: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企业简介、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公章);3.填写完整的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含项目策划方案及报价);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项目申请书需包含机构基本情况、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信息、近三年相关工作情况、项目落实方案、综合优势阐述、经费预算及单位意见。

政策原文

关于公开征集丰台区消费帮扶活动承办机构的公告

https://www.bjft.gov.cn/xxfb/zfgg/202604/t20260415_210331.shtml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为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对口支援与消费帮扶工作,通过策划举办系列消费帮扶活动切实协助做好帮扶地区产品产销对接,拟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办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作为消费帮扶活动策划的承办机构,聚焦帮扶地区产品产销对接、渠道搭建和策划活动等关键环节提供专业服务。

二、征集要求

1.参加公开比选的应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近三年有相关工作经验。

三、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18:00止。

四、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企业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填写丰台区商务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提出项目策划方案及报价。

4.申请单位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盖章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ftswjltglk@mail.bjft.gov.cn,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1.丰台区商务局将组建比选小组,根据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承办单位,比选结果将予以公示。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丰台区商务局所有。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10-63838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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