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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4
发布部门: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原文链接:https://kjj.sx.gov.cn/col/col1229333258/art/2026/art_44da5e24af9541f1b2ad9155b811348f.html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新材料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新能源与节能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 配套资助

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或其他机构,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 2. 申报单位应具备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投入、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及规范的研发和财务制度,并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若为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聘人才等非在职人员,需提供在库截图、三方合作协议、聘用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 4. 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两年内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 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高校、医院、试点单位额外项目不受限制),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科技人员在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项。 6. 申报单位需签署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扶持标准

1. 单个项目财政经费补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 2. 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立项的重点项目,市、区各承担50%支持经费。 3. 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立项的重点项目按属地政策保障。 4. 拟立项无经费补助项目若干项。

申报材料

1. 项目可行性报告。 2. 项目经费预算。 3. 承诺书。 4. 项目负责人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时,需提供在库截图、三方合作协议、聘用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

政策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的通知

https://kjj.sx.gov.cn/col/col1229333258/art/2026/art_44da5e24af9541f1b2ad9155b81134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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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有关单位:

为强化基础和公益领域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度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等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以及医疗卫生、低空经济、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碳达峰碳中和、农业科技等社会民生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对45周岁以下青年人才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二、组织方式

由申报单位聚焦支持方向,自主申报科技项目。

三、经费扶持

单个项目财政经费补助一般不超过10万元,立项后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滨海新区立项的重点项目,市、区各承担50%支持经费;诸暨市、嵊州市、新昌县立项的重点项目按照属地政策保障。同时拟立项无经费补助项目若干项。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运行管理规范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企业或其他机构,不包括政府行政机关。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具备项目所必备的科研投入、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财务等制度规范,应在单位财务系统独立建账核算研发费用。

3.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为科技副总、产业教授、双聘人才)的,需上传相对应的在库截图、三方合作协议、聘用协议(合同)等佐证材料。

4.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近两年内(申报截止之日前)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5.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高校、医院、试点单位额外项目不受此项限制),同一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同一科技人员担任在研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项。

6.基础公益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由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和其他归口管理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后,在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并提供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列入省、市教科人体制机制一体改革试点单位额外增加2项。

五、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绍兴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ypt.kjj.sx.gov.cn/)向属地科技部门或归口管理单位申请实名注册,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经费预算、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格式可通过申报系统下载。项目申报网上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5月18日,逾期不再补报。

2. 审核推荐。各区、县(市)科技局,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审查项目真实性,并做好择优推荐工作,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要求

1. 已获得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或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不同类别计划或专项。

2.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涉及农业、生物医药、医疗卫生等领域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可放宽至3年。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主要指标等须与申请书保持一致。应用类基础公益项目,约束性指标为必填项。

七、联系方式

项目统一受理咨询:

市科技局创新处89175663

      越城区科技局88718625

      柯桥区科技局84122616

     上虞区科技局82006552

     滨海新区人才工作局89198268

     诸暨市科技局87025731

     嵊州市科技局83213223

     新昌县科技局86039251

 

附件:2026年绍兴市基础公益专项项目推荐汇总表.wps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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