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1.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中小企业;2. 企业需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完成线上填报;3. 企业需与已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存在控股关系(持股/被持股比例超过50%),且同集团内无其他生产相似产品企业参与申报或已获得认定;4. 企业需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https://gxj.nanning.gov.cn/tzgg/t6603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