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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

发布时间:2026.04.02
发布部门: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原文链接:https://wlj.xm.gov.cn/zwgk/91301/202604/t20260403_2989417.htm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电子信息
  • 文化领域
  • 科技创新
  • 稳企稳岗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围绕辅助文化艺术创新生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及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6大重点方向,选定1个申报方向确定应用场景。需在1-2年内完成数据治理、技术验证、场景应用及标准研制四大任务,打造标杆性应用成果。申报单位需在2023年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特大生产或环境安全事故,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扶持标准

申报材料

1. 填写完整的《“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需纸质盖章版2份及电子版Word+PDF);2. 区级推荐汇总表(Word+PDF格式);3. 申报表需包含:试点方向、试点名称、单位基本信息(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及联系人信息)、工作基础(申报主体概况及已开展的人工智能相关工作)、试点内容(场景描述、实施方案、经费预算)、预期成果(数据治理、技术验证、场景应用、标准研制等)、其他参与主体(合作单位及职责分工)、申报主体承诺书(合规性声明)。

政策原文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转发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s://wlj.xm.gov.cn/zwgk/91301/202604/t20260403_2989417.htm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各区文旅局、各相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发动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应用试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围绕辅助文化艺术创新生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培育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提升旅游服务和治理效能及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6大重点方向,选定1个申报方向确定应用场景,用1-2年时间完成数据治理、技术验证、场景应用及标准研制四大任务,打造标杆性应用成果。

二、项目推荐

各单位积极填报应用试点申报表(附件2),并将两份盖章的纸质申报表和相关电子材料(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各区文旅局,各区文旅局整合各单位申报材料连同区级推荐汇总表(word版+盖章扫描pdf版)寄送至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科技处。推荐工作应于2026年4月22日(周三)17:30前完成,逾期项目不予受理。

三、联系信息

联系人:科技处陈德兴,联系方式:5371966;科技处邵祎丹,联系方式:5371906

邮箱:Kjc@xmtv.com.cn

材料邮寄地址:厦门市体育路95-17号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526室(邮编:360001)

附件:1.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表模板

   3.“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应用试点申报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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