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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国际认证

发布时间:2026.03.30
发布部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原文链接: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88145768578301952
政策分解
政策原文

方向领域

  • 高技术服务
  • 电子信息
  • 生物与新医药
  • 航空航天
  • 新材料
  • 新能源与节能
  • 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 科技创新
  • 荣誉资质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本条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8月5日(含)之后。 (六)认证机构须获得IAF MLA签约认可机构的认可授权。 (七)不支持项目:1.ISO14001/ISO45001/ISO50001认证;2.未获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扶持标准

对获得欧盟NG认证等绿色低碳类国际认证的企业奖励20万元,按事后一次性奖励方式兑现。

申报材料

1.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2.企业营业执照;3.承诺书(需签字盖章);4.银行账户信息(需盖章);5.获得国际认证的证明材料及认证证书链接网址。

政策原文

2026年经开区国际认证项目

https://zhengce.beijing.gov.cn/#/themeTypeDetail?themeTypeId=1488145768578301952
如无法连接到原站点相关文章,请点击查看相关政策原文

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本条措施适用于经开区60平方公里范围内,以及新扩区域内赋权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园区。

(三)近三年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刑事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四)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本条措施按照事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进行兑现。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5年8月5日(含)之后。

(六)对于企业申报的国际认证项目,若该认证项目被认定为国际认可论坛(IAF)多边互认协议(MLA)互认状态,则认证机构须获得IAFMLA签约认可机构的认可授权。企业可通过查验证书上的IAFMLA互认标志或登录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网核实资质。

(七)以下项目不列入支持范围:

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项目。

2.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

3.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支持的项目。

事项描述

(一)提升企业国际市场认可度,推动绿色技术标准与国际接轨。通过认证牵引、市场拓展与品牌增值的联动机制,支持企业对接欧盟分类法、ISO国际标准等前沿规范,形成“以认证促转型、以标准拓市场”的良性生态。鼓励企业、园区结合业务需求,主动开展绿色低碳类国际认证。对获得欧盟NG认证等绿色低碳类国际认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二)本条措施按照事后一次性奖励的方式进行兑现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2

企业营业执照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4

银行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5

获得国际认证的证明材料以及认证证书链接网址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6-03-30至2026-06-30 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2.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3.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4.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5.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6.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7.经开区生态环境建设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8.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

010-83508454

特殊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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